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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使言论自由须顾及义务

2017年09月20日

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,言论自由既属权利,也附带义务,市民行使时须顾及若干限制,包括尊重他人。

 

李家超今早出发往北京访问前在机场会见传媒,被问到日前有人在集会上提到「杀无赦」。他说,知悉有人已就事件报案,警方会按既定程序处理。

 

他说,人权法和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》均说明言论自由既是权利,也附带义务,市民行使时须尊重他人权利和声誉,不可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秩序、公共卫生和风化。

 

对于5月在英国举行演唱会时遇上恐袭的美国歌手Ariana Grande明日在港演出,李家超表示,本港恐袭风险维持中性,没有具体情报显示香港成为袭击目标。警方已接触主办单位,商讨加强保安措施,包括检查入场人士随身物品和增加巡逻等。

 

谈及访京之行,李家超表示会礼节拜访公安部、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、外交部和海关总署,增进双方了解,建立日后合作基础。